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诸侯 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 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 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 ”荀息曰:“能。 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 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九月 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 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 将何如?”荀息曰 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 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 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 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 子曰:“ 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 可为也’, 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 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 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 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