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 妾,长妾 生留,少妾 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 公属之其弟 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 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 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 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 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 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 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 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