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 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 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 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 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 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 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 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 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 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 息曰:“三 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 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 死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悼子 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 克弑悼子于朝, 荀息死之。君子 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 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 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 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戎 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