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 曰:“孝 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 日可取妇 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 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 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 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 ”人取於五行者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