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 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 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 者甚众,称为 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 舒免中尉,而宣为 左内史。 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 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 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 治辨,然独 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 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 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 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 罪,以为大逆 ,当族, 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