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 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 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 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 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 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 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 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 辅之,子 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 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 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 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 齿牙为祸” 。及破骊戎 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