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 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 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 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 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 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 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 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 丰大特。四十八年 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 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 十年,文公卒,葬西 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 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