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 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 都司空。 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 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 便宜论上”。 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 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 奏上,而案尚 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 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 市。五年十月,悉 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 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 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 二月晦论弃市渭 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