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 变,多积货 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 颇被菑害 ,贫民无产业者,募 徙广饶之地。 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 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 贾人末作 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 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 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 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 。匿不自 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 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 畀之。贾人有市 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 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