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 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 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 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 捕勃治之。 勃恐,不知置辞。 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 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 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 为证。勃 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 薄昭。及系 急,薄昭为 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 为无反事。 文帝朝,太后 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 兵於北军, 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 曰:“吏方验而 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 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