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 西之长安。意有 五女,随而泣。意 怒,骂曰:“生子不 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 於是少女缇萦 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 ,齐中称 其廉平,今坐法 当刑。妾切 痛死者不可复生 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 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 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 悲其意,此岁 中亦除肉刑法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