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 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 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 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 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 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 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 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 任公卿之 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 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 。”於是天 子後亦疏之,不 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 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