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 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 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 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 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 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 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 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 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 ,重耳大怒 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 犯曰:“杀臣成子, 偃之原也。”重 耳曰:“事不 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 不成,犯肉 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