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 使人上书请废 太子爽,立孝为 太子。爽 闻,即使所善白嬴 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 嬴,以淮南事系 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 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 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 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 元年冬,有司公卿 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 谋反者未得, 得陈喜於衡山王 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 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 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 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 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 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 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 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