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 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 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 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 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 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 。其治米盐, 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 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 中为小治辨, 然独宣以小致大, 能因力行之 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 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 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 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 以为大逆,当族, 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