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 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 嬴於此,後卒获为 诸侯。”乃卜 居之,占曰吉, 即营邑之。 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 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 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 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 之周。十 九年,得陈宝。二 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 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 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 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