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 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 淮南事系。王闻 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,有司 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 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 雅数与王计 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 上书发其 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 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 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 安、大行息即 问王,王具以情 实对。吏 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 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