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 书言意, 以刑罪当 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 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 平,今坐法当刑 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 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 原入身为 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 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