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 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 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 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 公,哀公 属之其弟司 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 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 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 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 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