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 女妻之,有马二 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 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 岁。重耳爱齐女 ,毋去心。 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 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 曰:“人 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 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 劳臣,而怀女德 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 等谋,醉重 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 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 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 耳曰:“事不成, 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