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 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 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 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 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 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 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 ,遂发兵反,计犹豫 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 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 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 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 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 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而 遣汉中尉宏 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 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 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 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 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 南王罪,罚 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 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 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 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 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