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 嬖妾,长妾生留 ,少妾生胜。留有 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 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 怒,欲诛 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 杀。招卒 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 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 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