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 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 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 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 师,被即 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 斥免,欲以禁後, 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 。河南治,逮淮南 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 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 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 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 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 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 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 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 时上不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 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 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 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 :“淮南 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 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 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 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 入淮南界, 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 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 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 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 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 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 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 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