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 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 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 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 为御史及中丞者几 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 大小皆关其手,自 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 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 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 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 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 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 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