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 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 为太子。爽 闻,即使所善 白嬴之长安 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 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 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 使白嬴上 书,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太子 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,有司 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 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 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 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 白嬴上书发其事, 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 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 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 宫而守之。中 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 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