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昔者曾子处费,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,人告曾 子母曰:“曾参杀人。曾子之 母曰:吾 子不杀人。织自若。有顷焉,人又曰:曾参杀人。 其母尚织自若也。顷之,一人又告 之曰:曾参杀人。 其母惧, 投杼逾墙而走。夫以曾 参之贤,与母 之信也,而三人疑之,则慈母不能信 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