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 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 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 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 “民不能 自治,故为法以禁 之。相坐坐收, 所以累其心,使重 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 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 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 导,又以不正 之法罪之,是反害 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 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 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