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 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 并河以东,属之阴山, 以为十四县,城河上为塞。 又使蒙恬渡河 取高阙、山 、北假中,筑亭障 以逐戎人。 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 。三十四年,適治狱吏不 直者,筑长城及南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