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民为什伍 ,而相牧司连坐。不告奸者腰 斩,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,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。民有二男以上不 分异者,倍其赋。有军功者,各 以率受上 爵;为私斗者,各以轻重 被刑大小。僇力本业,耕织致粟帛多者 复其身。事末利及怠而贫者,举以 为收孥。宗室非有军 功论,不得为属籍。明 尊卑爵秩等级,各以差次名田宅,臣妾衣服以家 次。有功者显荣,无功 者虽富无所芬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