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 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 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 复还归。病甚,乃 谓荀息曰 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 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 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 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 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於荀 息。荀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 里克、邳郑欲内重 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 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 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 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 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 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 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 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