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 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 河东,见宣无害, 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 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 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 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 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 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 居官数年,一切 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 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 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 逆,当族, 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