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六年,有 司言淮南王长废 先帝法,不听天子诏,居处毋度,出入拟於天子,擅为法令,与棘蒲侯太子奇谋反,遣人使闽越及匈奴, 发其兵,欲以危宗庙社稷。 群臣议,皆曰“长当弃市” 帝不忍致法於王,赦其罪,废勿王。群臣请处王蜀严道、邛都,帝许之。长未到处所, 行病死,上怜之。後十六年,追尊淮 南王长谥为厉王, 立其子三人为淮南王、衡山王、 庐江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