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 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 後,年少,诸大 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 之乎?”荀息曰 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 何以为验? ”对曰:“使死 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 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 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 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 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 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 子于朝,荀息死之 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 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