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 与太卜待诏 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 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 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 大凶,历家 曰小凶,天 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 曰大吉。辩讼不决 ,以状闻。制曰 :‘避诸死 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 ”人取於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