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 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。君 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 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 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 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息。 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 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 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 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 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 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 荀息立悼子而 葬献公。十一月 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 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 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 为祸”。 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