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 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 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 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 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 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 曰:“何以为验?” 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 ,谓荀息曰 :“三怨将起,秦、 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 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 息将死之,或 曰不如立奚 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 息立悼子而葬献 公。十一月,里 克弑悼子于朝,荀 息死之。君子曰 :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 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