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 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 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 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 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 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 招卒立留为陈君 。四月, 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 弃疾发兵伐 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 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