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 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 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 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 ,以告其 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 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 人生安乐,孰 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 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 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 而怀女德, 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 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 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 。”咎犯曰: 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