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 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 贫民无产业者 ,募徙广饶之地。 陛下损膳省用,出 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 民不齐出 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 积无有,皆仰县官 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 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 以取利者,虽 无市籍,各以其 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 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 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 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 悉,戍边一岁 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 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 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