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 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 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 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 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 前数谏,不听; 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 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 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 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