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 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 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 侯弗平。君弟 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 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 ,年少,诸大臣 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 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 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 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 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 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 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