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 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 人也。今 犯法已论,而 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 。其议之。 ”有司皆曰:“民 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 则民悫,罪当 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 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 ,非臣等所及也。 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