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。 督责之,则臣不敢不竭能以 徇其主矣。 此臣主之 分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 君矣。是故主独制於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极 矣,贤明之主 也,可不察焉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