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 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 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 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 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 而不顾私 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 罚以致治;披腹心, 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 ,夺魏公子卬,安秦 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 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 霸主强国, 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 至也,忠之节也。 是故君子 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 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 身以成名 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