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 徵为大厩 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 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 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 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 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 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 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 以小致大, 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 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 中,宣使郿令 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 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 为大逆, 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