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 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 守府。卫将军 青使买马河东 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 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 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 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 者甚众,称为敢 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 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 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 以为经。 中废。为右扶风 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 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 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 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