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 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 公卿言:“郡国颇 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 钱以振元元, 宽贷赋,而民不 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 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 请算如故 。诸贾人末作 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 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 千而一算。诸作 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 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 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 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 。贾人有 市籍者,及 其家属,皆 无得籍名 田,以便农。敢 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