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 而以宗女妻之, 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 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 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 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 犯乃於桑 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 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 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 女曰:“子一国 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 报劳臣,而 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 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 等谋,醉重耳 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 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 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 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 肉腥臊,何足食! ”乃止,遂行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