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 耳安之。重耳至 齐二岁而桓 公卒,会竖刀等为 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 留齐凡五岁。重 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 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 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 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 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 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 臣,而怀女德 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 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 衰等谋, 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 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 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 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 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 事不成,犯 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 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