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凡说之务,在知饰所说之所敬,而灭其所丑。彼自知其计,则 毋以其失穷之;自勇其 断,则毋以其敌怒之;自多其力 ,则毋以其难概之。规 异事与同计,誉异人与同行者,则以饰之无伤也。有与同失者 ,则明饰其无失也。大忠无所拂悟 ,辞言无所击排,乃後 申其辩知焉 。此所以亲近不疑,知尽之难也。 得旷日弥久, 而周泽既渥,深计而不疑,交争而不罪,乃明计利害 以致其功,直指是非以饰其身,以此相持 ,此说之成... 更多 >>